国务院将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3-03-11 17:01 次浏览 来源: 作者:

  据新华社电 根据10日披露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务院将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现行体制既有重复监管又有监管“盲点”

  现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既有重复监管,又有监管“盲点”,不利于责任落实。药品监督管理能力也需要加强。为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水平,有必要推进有关机构和职责整合,对食品药品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方案提出,将食品安全办的职责、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责、质检总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工商总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是,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等。

  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和检验检测机构划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承担。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加挂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同时,不再保留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单设的食品安全办。

  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划入农业部

  为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衔接,明确责任,方案提出,新组建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农业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将商务部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农业部。

  改革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建立让生产经营者真正成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有效机制,充实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切实落实监管责任,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质量水平。

  ●监管职能各部门将如何衔接?

  这次改革总结了《食品安全法》正面经验和反面教训,把多头分段监管统一起来。但其他相关部门不要存甩包袱的心理,不能推得一干二净。

  ——中消协副会长刘俊海

  ●以后食品生产经营要申办几个许可证?

  基于3个环节的食品监管职能统一在一起了,那么申请许可证最好也应该能做到“三证合一”。

  ——中消协副会长刘俊海

(原标题:食药生产流通消费环节将统一监管)